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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在市属五区设立办事处
9月11日,佛山市民政局专门下发[2003]83号文件,同意佛山市小记者协会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区设立办事处办理登记,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社证字第152038--152042号)。
佛山市小记者协会各办事处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规定开展活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道德风尚,自觉接受佛山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和佛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佛山市小记者协会各办事处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律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收取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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